穗体职学〔2018〕4号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》粤教督函【2018】9号文件精神,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公寓安全管理,针对学生使用大功率电器、学生晚归及未归、异性留宿现象,特别是部分学生经常性地校外酗酒,严重扰乱了学校正常秩序,其自身安全也无法得到保障,同时还给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诸多不稳定因素。现经学院研究决定,从即日起,学院决定对学生使用大功率电器、酗酒、异性留宿及晚归等行为加强管理,特制定如下规定:
一、严禁学生晚出、晚归及不归
1.学生必须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,严禁晚归及未归。所有学生周日至周四必须在23:00前回宿舍,周五、周六必须在23:30前回宿舍,凡在规定时间段后回宿舍者,视为晚归。
2.严格执行晚出、晚归审批制度。学生有特殊情况,需要晚出、晚归的,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。即学生有特殊情况需要晚出或者晚归及不归者,需提前向辅导员请假。未请假又无特殊原因,违反二次以上给予通报批评,三次以上给予警告处分,四次以上给予记过,以此类推。
3.严格执行晚出、晚归登记制度。学生有特殊情况,需要晚出而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者,在出宿舍区时,由学生本人先联系分管辅导员,并经宿舍值班门卫与辅导员进行确认,同时凭学生证或一卡通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外出;因特殊情况晚归而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者,需凭学生证或一卡通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准进入宿舍区。凡登记时虚报姓名、系别、班别、学号,弄虚作假者,经查实后将给予警告或记过处理。
二、严禁在学生宿舍中违章使用电器和燃器;禁止在寝室内吸烟。
1.请学生将所有的大功率电器带离学院,凡是收缴后一律不予归还,统一销毁。
2.做好登记制度,在宿舍内使用电器和燃器或在寝室内吸烟等违规行为,违规1次给予通报批评,2次给予警告处分,3次给予记过处分。
三、严禁校内外酗酒
严禁校内外酗酒或滋事扰事、打架起哄,一经发现,从重处理,给予记过以上处分。
四、严禁异性或外来人员进入宿舍
未经允许严禁异性或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及留宿,一经发现,从重处理,给予记过以上处分。
五、切实落实值班制度
值班辅导员要主动联系值班中层干部,加强晚间宿舍区的巡查以及对全体学生的教育和引导,遇突发情况,值班辅导员须第一时间到场处理。
希望各系要加强对全体学生的安全教育,牢固树立防火安全意识,自觉遵守学院相关管理规定,防止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学生处
2018年2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