穗体职学〔2017〕71号文
各系:
根据院教【2017】044号文《关于元旦放假、本学期放假和下学期开学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》,学院于2018年1月19日高职学生正式放假,至3月4日报到注册时共计44天。考虑到假期学生公寓的安全问题,拟参照往年惯例,放假期间关闭学生公寓。现将学生公寓寒假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本寒假高职学生公寓不设留宿学生。
二、从1月22日开始至3月1日对所有宿舍实施断水断电,3月2日水电恢复正常,请通知学生不要在此时间段留宿。
三、学期末综合大检查。各系自查时间为1月12─17日,18日下午3时(周四)由学生处、各系、总务处、安保中心组等部门对学生公寓进行全面综合检查。
五、学生公寓开放时间为:2018年3月2日。
学生处
2017年12月20日